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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归落户新政

2016/4/14 16:57:03      点击:
  “海归”指的是海外留学回国创业的人员,谐音为“海龟”。为从海外留学归来的人才,但是后一种解释明显偏离中性的定义而带有歧视性的褒义色彩。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年海归落户新政。
  2016留学生落户新政正式出台
  请注意以下核心要求,如果不满足1-4的人员,可以想办法操作第5条,提高社保基数和个税的方式来实现落户: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